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员工不知情销售是否违法?
我在一家 公司做销售,最近公司被查出来有假冒注册商标的情况。我很担心,因为我之前一直都不知道卖的是这种商品。我就想知道,在这种假冒注册商标罪里,如果员工不知情还进行了销售,到底违不违法啊?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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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假冒注册商标罪中,如果员工确实不知情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通常不构成刑事违法。
首先要明确,假冒注册商标罪是指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行为。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主观要件要求是故意,也就是得明白知晓所销售的产品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还为了谋求利益而故意向他人销售。《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员工不知情就不存在与企业共同犯罪的故意。
比如在一家商店,员工不知道老板进的货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员工正常售卖,这种情况下员工没有犯罪故意,所以不构成犯罪。
不过,虽然员工可能不承担刑事责任,但在民事方面,如果权利人因商标被假冒遭受损失,企业可能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员工一旦确认知情后还继续销售,那就要依法承担相应责任了。所以如果发现销售的可能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应立即停止销售行为,并向相关部门报告,积极配合调查,这样可能有助于减轻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第二十七条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也进一步说明不知情员工不构成共同犯罪。
相关概念: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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