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佣关系是否受劳动法保护?
我雇了个人帮我做些零活,我们之间这种雇佣关系不知道受不受劳动法保护。我想了解下如果在干活过程中出了问题,比如对方受伤了,按照劳动法我得承担什么责任,还有我们之间需不需要签订像劳动合同那样的文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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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关系和劳动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所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这种关系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劳动法律的保护。而雇佣关系通常是指受雇人向雇佣人提供劳务,雇佣人支付相应报酬形成权利义务关系,它更多地是一种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关系。 一般来说,雇佣关系并不直接受《劳动法》保护。《劳动法》主要调整的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关系,这里的用人单位通常是指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及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主要针对的也是这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等情况。 对于雇佣关系,主要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民事法律的调整。比如在《民法典》中规定,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所以,如果在雇佣活动中出现纠纷,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更多是依据双方的约定以及《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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