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失信人员强制执行是否有用?
我有个朋友欠我钱不还,已经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员名单了。我想通过强制执行让他还钱,可又担心没什么用。我不太清楚对于已经是失信人员的情况,强制执行能不能帮我把钱要回来,所以想问问大家这到底有没有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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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是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对于失信人员来说,强制执行是非常有用的。 首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强制执行可以查询、冻结、划拨被申请执行人的存款,扣留、提取被申请执行人的收入,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被申请执行人的财产等。也就是说,法院可以通过这些手段,直接让失信人员将其名下的财产用于偿还债务。例如,如果失信人员有银行存款,法院可以直接冻结并划扣其存款来偿还债权人。 其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失信人员,法院还可以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这些措施会对失信人员的生活和工作产生多方面的限制和影响。比如限制高消费,他们不能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子女不能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这种压力会促使失信人员主动履行义务。 最后,若失信人员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还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面临刑事处罚。这会让失信人员付出更沉重的代价,从而迫使他们积极配合执行,偿还债务。所以,对失信人员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无论是从直接获取财产偿还债务,还是从间接施加压力促使其履行义务的角度来看,都是非常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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