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时效是两年吗?
我有个法院判决对方还钱的案子,判决书下来一段时间了,对方一直没还钱,我打算申请强制执行。听说强制执行有时效限制,想问问这个时效是不是两年啊?要是过了这个时间会怎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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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执行时效通常指的是申请执行的期间。简单来说,就是当法院的判决、裁定等法律文书生效后,如果义务人没有按照规定履行义务,权利人需要在一定的时间内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这两年的时效并不是绝对不变的。它也会像诉讼时效一样,存在中止和中断的情况。比如说,在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申请执行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如果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就会导致申请执行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申请执行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如果超过了两年的申请执行期间才去申请强制执行,法院还是会受理的。但是,如果被执行人对申请执行时效期间提出异议,经人民法院审查异议成立的,人民法院会裁定不予执行。也就是说,一旦对方以超过时效为由提出反对,法院可能就不会帮你强制要求对方履行义务了。所以,当你拿到生效的法律文书后,如果对方不履行,一定要及时在规定的时间内申请强制执行,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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