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设备是否属于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

我想采用吸收直接投资的方式来筹集资金,现在手上有一些设备,不知道这些设备能不能作为出资方式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想了解一下从法律角度看,设备能不能算在吸收直接投资的出资方式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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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吸收直接投资是企业按照“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的原则,直接吸收国家、法人、个人和外商投入资金的一种筹资方式。 在这种筹资方式中,设备是可以作为出资方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这里所说的实物,就包含了设备。因为设备是具有一定价值的资产,能够用货币进行估价,并且其所有权通常是可以依法转让的。当企业吸收直接投资时,投资人以设备出资,就相当于将设备的所有权转移给被投资企业,以换取相应的股权。不过,以设备出资时,要经过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设备的价值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在投资中所占的份额,并且要按照法律规定办理设备所有权的转移手续,确保出资行为的合法性和有效性。这样,既保护了投资者的权益,也保障了被投资企业和其他相关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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