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可以以个人名誉出资吗?
我打算和朋友一起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在讨论出资方式时,我提出用我的个人名誉来出资,但朋友不太认同。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是怎么规定的,个人名誉到底能不能作为出资呢?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情况。
展开


在我国,有限责任公司不能以个人名誉出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首先,我们要明确出资方式的概念。出资方式就是股东把自己的财产投入公司,从而获得股东资格的具体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这意味着,能够作为出资的财产需要满足两个关键条件。其一,该财产要能够用货币进行估价。也就是说,我们得能够确定它大概值多少钱。其二,该财产要能够依法转让,即它的所有权或者相关权益能够从股东转移到公司。而个人名誉不具备这两个条件。一方面,个人名誉很难用一个具体的货币数额来衡量它的价值。名誉是一种社会对个人的综合评价,这种评价是主观的,不同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所以没办法准确地给出一个价格。另一方面,个人名誉具有很强的人身依附性,它是和特定的个人紧密相连的,不能像实物或者知识产权那样依法转让给公司。所以,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看,个人名誉不能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