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和非专利技术的出资比例是怎样的?
我打算和朋友一起开公司,想用固定资产和非专利技术出资,但不清楚在法律上固定资产和非专利技术的出资比例有没有什么规定。我想知道具体的出资比例限制是多少,以及这些规定是依据什么法律来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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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关于固定资产和非专利技术的出资比例,要从公司法相关规定来理解。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几个关键概念。固定资产就是企业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像房屋、机器设备等都属于固定资产。非专利技术则是指不为外界所知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已采用了的、不享有法律保护的各种技术和经验,比如独特的生产工艺、配方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同时,公司法取消了对非货币财产出资比例的具体限制。也就是说,从法律层面来看,固定资产和非专利技术等非货币财产在满足可以用货币估价并能依法转让的条件下,没有明确的出资比例上限。 不过,虽然法律没有明确比例限制,但在实际操作中,还是要遵循公平、合理、真实的原则。因为这些非货币财产需要经过评估作价,如果高估作价,可能会损害其他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的利益。一旦出现问题,相关责任人可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如果在出资过程中故意高估非专利技术的价值,导致公司在后续经营中出现亏损,其他股东有权要求出资方补足差额,并可能追究其违约责任。而且,对于一些特殊行业或者企业,可能会有相关的行政法规或规章对出资比例有额外规定,所以在出资时,还需要关注这些方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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