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受法律保护吗,假离婚有哪些类型?


在探讨假离婚是否受法律保护以及假离婚的类型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假离婚”这个概念。所谓“假离婚”,并不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术语,它指的是夫妻双方并非出于真实的离婚意愿,而是为了达成某种特定目的,如获取购房资格、规避债务、获取拆迁补偿等,而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从法律层面来讲,只要夫妻双方依照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调解离婚,那么离婚的结果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不存在“假离婚”一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也就是说,一旦完成离婚登记,婚姻关系就正式解除,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也随之发生改变。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假离婚”在法律上并不存在特殊保护。例如,夫妻双方为了购买二套房而“假离婚”,离婚后一方反悔不愿意复婚,另一方并不能以“假离婚”为由要求恢复婚姻关系。 接下来谈谈假离婚的类型。一般来说,假离婚主要可以分为两种类型。 第一种是通谋离婚。这种类型是指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比如夫妻为了享受首套房的购房优惠政策,双方协商办理离婚手续,等买完房后再复婚。在通谋离婚中,双方当事人都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并非是真正要解除婚姻关系,只是为了实现特定的利益。 第二种是欺诈离婚。欺诈离婚是指一方当事人为了达到离婚的真正目的,采取欺诈手段向对方许诺先离婚后再复婚,以骗取对方同意暂时离婚的行为。在这种情况下,受欺诈的一方往往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办理了离婚手续。例如,一方为了转移财产,欺骗另一方办理离婚,承诺之后会复婚,但实际上在离婚后就消失不见或者拒绝复婚。受欺诈的一方在发现真相后,虽然不能要求恢复婚姻关系,但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在财产分割等方面的权益。 综上所述,“假离婚”在法律上并不被认可其“假”的性质,一旦办理了合法的离婚手续,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因此,在面对所谓的“假离婚”情况时,当事人一定要谨慎考虑,避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