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方案”隐性权利人未及时主张权利是否会丧失胜诉权?


在“94方案”购房背景下,隐性权利人未及时主张权利确实存在丧失胜诉权的可能性。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94方案”。“94方案”是指上海市在1994年实施的公有住房出售政策。根据这个政策,公有住房可以按成本价售予承租人和同住人。由于当时政策规定,房产证上只能写一个人的名字,这就导致了很多房屋虽然实际由多人共同出资购买或者共同居住,但房产证上只有一人登记为产权人,其他出资人或同住人就成为了隐性权利人。 关于胜诉权,它和诉讼时效密切相关。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制义务人履行所承担的义务。而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 对于“94方案”隐性权利人主张权利的诉讼时效问题,虽然并没有专门针对“94方案”的统一诉讼时效法律条文,但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在“94方案”中,如果隐性权利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权利被侵害后,没有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主张权利,比如超过了三年,一旦对方以诉讼时效已过进行抗辩,隐性权利人就可能会丧失胜诉权。也就是说,即使隐性权利人实际上享有权利,但因为没有及时主张,法院可能不会支持其诉求。 不过,法律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和救济途径。如果有证据证明存在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等情形,那么诉讼时效期间可能会重新计算或者暂停计算。例如,隐性权利人曾经向产权人主张过权利,或者因为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主张权利等情况。 综上所述,“94方案”隐性权利人未及时主张权利是有可能丧失胜诉权的。因此,隐性权利人应当及时关注自己的权利状况,在发现权利受到侵害时,尽快通过合法途径主张自己的权益,以避免因诉讼时效问题而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无法得到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