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财产保全费是多少?
我最近涉及一个民事纠纷案件,打算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但不清楚具体要交多少钱的保全费。我想了解下法院财产保全费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是固定金额还是根据保全财产的数额来定,有没有上限之类的,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展开


法院财产保全费是指当事人在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时需要缴纳的费用。财产保全是一种法律措施,当一方当事人担心另一方在诉讼过程中转移、隐匿财产,导致将来判决难以执行时,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对方的财产进行保全,限制其处分。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第二项规定,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数额不超过1000元或者不涉及财产数额的,每件交纳30元;超过1000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但是,当事人申请保全措施交纳的费用最多不超过5000元。 举个例子,如果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是5000元,那么保全费的计算方式为:先确定1000元以内部分需交30元,超过1000元的部分是4000元(5000 - 1000),这部分按照1%交纳,即4000×1% = 40元,总共的保全费就是30 + 40 = 70元。再比如,申请保全的财产数额是20万元,1000元以内交30元,1000元至10万元部分是99000元,这部分费用是99000×1% = 990元,超过10万元的部分是10万元(20万 - 10万),这部分费用是100000×0.5% = 500元,总的保全费就是30 + 990 + 500 = 1520元。所以,法院财产保全费是根据保全财产的具体数额,按照上述规定分段计算得出的,并且有不超过5000元的上限。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