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班途中避让行人摔倒算工伤吗?

我在上班路上,为了避让行人不小心摔倒了。现在身体受伤,没法正常工作。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能不能认定为工伤啊?我不太清楚工伤认定的标准,所以很担心自己的情况不符合要求,大家能帮我解答一下吗?
展开 view-more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要确定上班途中避让行人摔倒是否算工伤,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从工伤认定的条件来具体分析。 首先,让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工伤。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或者与工作相关的活动里受到的伤害。《工伤保险条例》为工伤认定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该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中第六项指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接下来,我们分析上班途中避让行人摔倒的情况。关键在于是否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一条件。对于“交通事故”,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这里强调了“车辆”这一要素。也就是说,如果在避让行人摔倒的过程中,没有涉及车辆因素,一般是难以被认定为交通事故的。 如果在避让行人摔倒的场景中有车辆参与,比如被车辆碰撞或者为了躲避车辆而摔倒,那么就需要由交通管理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责任划分。若认定本人非主要责任,就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反之,如果本人承担主要责任或者全部责任,那就不能认定为工伤。 要是没有车辆参与,仅仅是自己避让行人时不慎摔倒,这种情况通常不符合“交通事故”的定义,也就很难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认定为工伤。不过,也不能完全排除其他可能。比如,如果是因为道路存在缺陷(像路面有坑洼、凸起等)导致摔倒受伤,且有相关证据证明道路管理部门存在管理不善的责任,那么可以考虑依据其他法律途径向相关责任方索赔。但这与工伤认定是不同的法律关系。 综上所述,上班途中避让行人摔倒是否算工伤,要具体看是否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这一法定条件,并且需要根据实际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必要时可咨询专业的法律人士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