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传真是电子送达吗?

我在处理一个法律事务时,对方说通过传真给我送达了一份文件。我不太清楚传真这种方式属不属于电子送达,因为我不确定其法律效力。想问问传真到底是不是电子送达,这种送达方式有什么规定吗?
展开 view-more
  • #电子送达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传真是否属于电子送达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电子送达的概念。电子送达是指法院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账号等能够确认受送达人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简单来说,就是借助现代电子手段来完成法律文书的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这一法律条文明确了电子送达的合法性和具体操作要求。 从法律规定来看,传真属于电子送达的一种方式。不过,使用传真进行送达是有前提条件的,那就是必须经受送达人同意。只有在受送达人同意的情况下,法院才能采用传真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如果没有经过受送达人同意,即使通过传真发送了法律文书,也不能认定为有效的送达。 在实际操作中,采用传真方式送达还需要注意确认受送达人是否收悉。法院需要有一定的方式来证明受送达人已经接收到了传真内容,比如传真的回执记录等。另外,如果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法院应当提供。 综上所述,传真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即经受送达人同意且能确认收悉时,属于电子送达的范畴。这种送达方式为司法活动提供了便利,但同时也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