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不发工资是否犯法?


四个月不发工资通常是犯法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需要了解工资支付的基本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明确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里所说的“按月支付”,意思就是用人单位要按照一个月为周期,定期给劳动者发放工资。而“无故拖欠”指的是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超过规定付薪时间未支付劳动者工资。正常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遇到资金周转困难等合理情况,经与本单位工会协商一致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从时间维度来看,四个月不发工资明显超出了法律允许的合理期限。四个月的时间跨度远远超过了正常工资支付周期以及可能的合理延期范围,这种行为很大程度上属于无故拖欠工资。 再者,从法律后果角度分析。《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遇到四个月不发工资的情况,可以先向劳动行政部门反映,劳动行政部门会要求用人单位限期支付工资。要是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还是不支付,劳动者就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额外的赔偿金。 对于劳动者而言,如果遇到四个月不发工资的情况,可以通过以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是与用人单位进行友好协商,尝试了解不发工资的原因,并要求其尽快支付工资。二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会对用人单位进行调查,并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三是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机构裁定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四是如果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综上所述,四个月不发工资一般是违反法律规定的,劳动者有多种途径可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