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公司球赛骨折是否算工伤?


在探讨参加公司球赛骨折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的定义。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其中第(一)项指出,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也应当认定为工伤;第(六)项则表明,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同样认定为工伤。同时,第十五条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例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等。 对于参加公司球赛骨折是否算工伤,关键在于判断参加球赛是否属于“工作原因”。如果公司组织球赛是为了团队建设、企业文化宣传等与工作相关的目的,并且员工参加球赛是基于公司的要求或安排,那么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参加球赛是工作的一部分,在球赛中骨折符合“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情形,应当认定为工伤。例如,公司明确发文要求各部门员工组队参加球赛,且球赛的结果与部门绩效考核挂钩,那么员工在球赛中受伤就可以认定为工伤。 然而,如果公司组织的球赛是员工自愿参加的娱乐活动,并非基于工作原因,那么员工在球赛中骨折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比如,公司只是在内部群里发布了球赛的消息,员工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这种情况下受伤可能就难以认定为工伤。 此外,如果员工是在参加公司组织的球赛的路上,发生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导致骨折,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也可以认定为工伤。 参加公司球赛骨折是否算工伤不能一概而论,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相关规定。如果遇到此类问题,员工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他们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