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助费用需要每个月计提吗?
我在一家公司工作,公司有一些补助费用,像交通补助、餐补啥的。我不太清楚这些补助费用是不是得每个月都计提。我担心不计提会违反财务和法律规定,想问问从法律角度,补助费用需不需要每个月都计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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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和财务规定里,补助费用是否需要每个月计提,要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首先,咱们要理解“计提”这个概念。计提就是在某个会计期间,按照规定的方法计算并预先提取应该由本期承担的费用,虽然钱还没实际支付,但要在账上先体现出来。这么做是为了遵循会计核算的权责发生制原则,也就是不管钱有没有收付,只要是本期的收入和费用,都要记录。 对于补助费用,如果它是和员工提供的劳务直接相关,并且在员工提供劳务的期间就已经确定了金额和支付方式,按照权责发生制,就应该在对应的会计期间进行计提。比如公司规定每个月给员工发放固定金额的交通补助,这个补助是员工当月工作应得的一部分,那就需要在当月计提。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都属于职工薪酬,应当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这里的补助费用通常就属于职工薪酬的范畴。 然而,如果补助费用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金额、支付时间或者支付对象都不明确,那就不适合每个月计提。像一些临时性的、根据特定事件发放的补助,在事件没发生或者没确定补助金额之前,就没办法计提。比如公司可能根据当年的经营业绩,在年末给员工发放一笔额外的业绩补助,在年末业绩确定之前,就无法每个月计提这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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