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福建离婚后用公积金买房算首套房吗?

我在福建,刚离婚,现在打算用公积金贷款买套房子。我之前和前妻名下有一套房,但离婚时房子归她了。我不太清楚现在用公积金买房,在政策上还算不算首套房,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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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积金首套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福建,离婚后用公积金买房是否算首套房,需要结合当地的相关政策以及个人的实际情况来判断。 首先,从概念上来说,首套房通常是指个人名下没有单独或与他人共同购买过住房(不包括继承、赠与等非购买方式获得的住房),在申请贷款买房时被认定为购买的第一套住房。公积金贷款对于首套房的认定,各地政策有所不同,主要考量的因素包括名下房产情况、贷款记录等。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公积金贷款首套房的认定一般和住房套数以及贷款记录挂钩。如果您在离婚前和前妻共同购买的房子,贷款已结清,且离婚后房产归属前妻,从房产登记和贷款记录来看,如果您名下没有其他房产且没有未结清的住房贷款,按照很多地方的政策,您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有可能被认定为首套房。 然而,福建当地可能有更为细化的政策。比如,有些地方会综合考虑离婚时间等因素,防止通过“假离婚”来获取首套房购房资格和贷款优惠。所以,建议您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详细咨询,同时也可以咨询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了解名下房产的实际登记情况,以便准确判断自己是否符合首套房的认定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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