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签了病危通知书就没有责任了吗?
我家人在医院治疗,医院下了病危通知书。我就担心,是不是签了这个病危通知书,之后不管发生什么,医院都没责任了?我不太懂这方面的法律,就想问问,医院签了病危通知书到底还需不需要负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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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病危通知书的概念。病危通知书是医院在患者病情急剧恶化,可能危及生命时,向患者家属发出的一种告知文书。它的主要作用是让家属了解患者的严重病情,做好心理准备。 但这并不意味着医院签了病危通知书就没有责任了。医院的责任是基于其是否尽到了合理的诊疗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判断医院是否有责任,关键在于医院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是否存在过错。比如,医院是否按照规定的诊疗规范进行操作,是否及时采取了必要的治疗措施,是否对患者的病情进行了准确的诊断等。 如果医院在签了病危通知书后,仍然严格按照诊疗规范行事,积极采取治疗措施,尽到了应有的注意义务,那么即使患者最终不幸离世,医院通常是不需要承担责任的。但如果医院存在过错,比如误诊、漏诊,或者在治疗过程中违反了操作规范,那么即使签了病危通知书,医院也需要对患者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责任。 此外,如果医院在告知病情时存在隐瞒、虚假陈述等情况,导致家属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署了病危通知书,这种情况下医院也可能需要承担责任。总之,病危通知书不是医院免责的“护身符”,医院是否担责要根据具体的诊疗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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