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后买的房子是否算婚前财产?
我和对象订婚了,然后一起出钱买了套房子,准备以后结婚用。但我不太清楚,这种订婚后买的房子,在法律上到底算不算婚前财产呢?万一以后有什么变故,这房子的归属该怎么算呀?我想了解清楚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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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订婚后买的房子是否算婚前财产,得从多个方面来分析。 首先,我们来明确一下婚前财产的概念。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这里的婚前,是以结婚登记的时间为界限。 接着看订婚后买房的不同情况。如果房子是一方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全资购买,并且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这种情况下,一般会认定为该方的婚前个人财产。因为这是其在结婚登记前,用自己的钱独立完成的购房行为,就好比你在婚前自己花钱买了个包包,那这个包包肯定是属于你个人的。 要是双方共同出资购买房子,并且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可以视为双方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按份共有就是按照双方的出资比例来确定各自的份额,共同共有则是不区分具体份额,双方共同拥有房子的所有权。即使是在订婚阶段,只要有证据证明是双方共同出资,比如转账记录、购房合同上的签名等,那么双方对房子都享有相应的权益。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一方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产权登记在支付首付一方名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房子一般会认定为产权登记方的个人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就是说,虽然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另一方在婚后参与了还贷,那么对于共同还贷的这部分和房子增值的部分,是有权利要求分割的。 总之,订婚后买的房子是否算婚前财产,要综合考虑购房资金来源、产权登记情况等因素。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保存好相关的出资凭证等证据,以便在需要时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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