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一方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自己出钱买了套房子,钱是我自己工作赚的。现在有点担心,这房子到底算我个人财产,还是和我另一半的共同财产呢?我想弄清楚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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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夫妻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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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婚后一方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在此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接下来分析婚后一方出资买房的不同情形。情形一,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对婚后财产进行特别约定,而且买房的资金来源于夫妻一方的婚后收入,那么这套房子一般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婚后一方的工资、奖金等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自然也属于共同财产。例如,婚后丈夫用自己的工资收入购买了一套房子,在没有特殊约定的情况下,这套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情形二,若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明确婚后财产归各自所有,并且买房的资金是一方的个人财产,同时登记在出资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出资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夫妻签订了婚后财产协议,约定各自的收入归各自所有,妻子用自己的个人积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登记在自己名下,此时该房产就是妻子的个人财产。 情形三,即便买房资金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登记在双方名下,这种情况通常会被视为出资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子也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例如,丈夫用自己的婚前积蓄在婚后买了一套房,却将妻子的名字也登记在了房产证上,那么这套房子就成了夫妻共同财产。 综上所述,婚后一方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夫妻双方是否有财产约定、购房资金来源以及房产登记情况等因素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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