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第三人对离婚协议撤销之诉需要满足什么条件?离婚时的房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我最近了解到离婚协议存在第三人撤销之诉这种情况,自己有些疑惑。想知道第三人要是想对离婚协议提起撤销之诉,得满足哪些条件呀?另外,我也想了解下离婚的时候房产一般都是怎么进行分割的 ,希望能得到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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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来说第三人对离婚协议撤销之诉需要满足的条件。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要满足三个条件: 一是因不能归责自己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简单说,就是不是因为自己的原因,没能参与到之前的离婚诉讼当中。比如根本不知道有这个离婚诉讼在进行 。 二是有证据证明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的部分或者全部内容错误,损害其民事权益。这意味着第三人得有证据表明,已经生效的离婚相关法律文书里关于财产、债权债务等部分内容有错误,并且这种错误让自己的权益受到了损害。例如,明明有一部分财产是第三人的,却在离婚法律文书里被错误分配给了夫妻一方。 三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民事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诉讼。这个时间限制很重要,如果超过这个期限,法院可能就不受理了。 就离婚之诉而言,对于离婚之诉中所涉财产享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只要经法院审理认为离婚案件中所涉部分财产应属于第三人的,则就可以直接改变或撤销原判决、调解书中涉及第三人财产的部分内容,并告知当事人可就该部分争议另案起诉。而对于离婚之诉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要撤销生效离婚裁判文书中涉及财产、债权债务的内容相对困难,并且这里的第三人,必须是夫妻一方对其负有个人债务的第三人,比如夫妻一方个人的担保债务等。对夫妻共同债务享有权利的第三人无需启动第三人撤销之诉。 接下来谈离婚时房产分割的方法: 如果房产是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那么离婚时一般仍归该方所有。比如一方在结婚前就全款买了房子,并且登记在自己名下,那这房子就是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分割。 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不管登记在一方还是双方名下,一般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通常是均等分割。不过如果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不均等分割。例如双方协商房子归一方,得到房子的一方给另一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 要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支付首付方名下,离婚时该房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如果不能达成协议,法院一般会判决该房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 相关概念: 第三人撤销之诉:是指非因自身原因没有参加到他人之间的审判程序,针对双方当事人之间生效裁判对其不利部分予以撤销的请求。 独立请求权:是指第三人认为案件中原告和被告之间争议的诉讼标的,全部或部分是自己的,因而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对原、被告之间的争议进行裁判。 无独立请求权:是指对当事人双方的诉讼标的,第三人虽然没有独立请求权,但案件处理结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参加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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