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该如何赔偿?
我辞职了,但是公司却不发工资。我不太清楚在这种情况下,我能获得怎样的赔偿,也不知道该依据什么去和公司谈赔偿的事情。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我该怎么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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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劳动者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时,涉及到多个方面的法律问题和相应的赔偿规定。首先,让我们来明确一下工资的概念。工资是劳动者通过付出劳动而获得的报酬,这是劳动者应得的合法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这就意味着公司有义务按时足额发放工资给员工。如果公司在员工辞职后不发工资,员工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员工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协商,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协商不成,员工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也就是说,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公司限期支付工资,如果公司逾期不支付,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此外,员工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在仲裁过程中,员工需要提供相关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来证明自己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以及公司拖欠工资的事实。如果员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员工不仅可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还有可能获得相应的赔偿。总之,当辞职后公司不发工资时,员工要积极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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