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我结婚后,我父母出资给我买了套房子。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的归属问题,不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房子是算我个人财产,还是算我和我配偶的共同财产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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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婚后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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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如果一方父母是全额出资,并且将房屋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这种情况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而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所以这种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全额出资买房情况,就符合确定只归一方的情形。 其次,如果一方父母只是支付了房屋首付款,剩余房款是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并且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那么该房屋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离婚分割时,法院一般会将房屋判归产权登记一方,对于婚内共同还贷部分及其对应的增值部分,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这也是基于公平原则和对实际出资情况的考量。 最后,如果房屋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视为一方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为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行为可以被看作是有将房屋作为共同财产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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