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签了离婚协议书后一方反悔,房屋分割条款还有效吗?

我和另一半签了离婚协议书,里面对房屋分割有明确约定。但现在对方反悔了,不想按协议分房。我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当初协议里的房屋分割条款还算不算数呢?会不会因为对方反悔就无效了?
展开 view-more
  • #离婚协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签了离婚协议书后一方反悔,房屋分割条款是否还有效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从不同的情况来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白离婚协议书是一种特殊的协议,它是夫妻双方就解除婚姻关系以及相关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的一致意见。 从法律性质上来说,离婚协议书是以离婚为生效条件的协议。如果夫妻双方只是签订了离婚协议书,但并没有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或者没有经过法院判决离婚,那么这份离婚协议书就还没有生效。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一方反悔房屋分割条款,那么该条款自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这是因为离婚协议书的生效依赖于离婚这一前提条件的实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离婚登记是离婚协议生效的重要环节。 然而,如果夫妻双方已经依据离婚协议书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那么情况就有所不同了。此时,离婚协议书已经生效,其中的房屋分割条款通常是有效的。因为一旦办理了离婚登记,就意味着双方已经完成了离婚的法定程序,离婚协议书也随之产生了法律效力。如果一方反悔房屋分割条款,除非能够证明在签订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否则是很难推翻该条款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条规定,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所以,如果一方想要以欺诈、胁迫为由推翻已经生效的房屋分割条款,就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例如,有证据证明对方在签订协议时故意隐瞒了房屋的真实情况,或者以威胁等手段迫使自己签订协议等。 签了离婚协议书后一方反悔,房屋分割条款是否有效要根据是否办理离婚登记以及是否存在法定可撤销情形来判断。在处理这类问题时,建议当事人咨询专业的律师,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