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受理后的流程是怎样的?

我跟公司发生劳动纠纷,申请的劳动仲裁已经受理了,但我不知道接下来会经历哪些流程。我想知道从受理后开始,后面是怎么推进的,每个环节大概要做什么,有没有时间限制之类的,希望了解清楚这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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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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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受理后的流程如下: 首先是送达仲裁文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会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这就好比一场比赛,双方都要知道对方的主张和依据。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条。 然后是组成仲裁庭。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会在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书面通知当事人。仲裁庭通常由三名仲裁员组成,设首席仲裁员;简单劳动争议案件可以由一名仲裁员独任仲裁。这就像确定比赛的裁判团队。 接下来是开庭审理。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开庭时,先由仲裁员宣布仲裁庭纪律,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案由,宣布仲裁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仲裁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然后开始庭审调查、辩论等环节。这就正式进入比赛环节,双方陈述观点、举证质证等。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八条等。 再之后是调解与裁决。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应当先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会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或者调解书送达前,一方当事人反悔的,仲裁庭会及时作出裁决。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就好比比赛有了结果,如果能调解成功就相当于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如果调解不成则由仲裁庭给出裁决。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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