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仲裁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劳务仲裁是解决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争议的一种重要方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流程。 首先是申请阶段。当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理由,以及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申请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并按照被申请人人数提交副本。 接着是受理环节。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如果对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或者逾期未作出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然后进入仲裁准备阶段。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后,会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被申请人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后,应当在十日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仲裁委员会收到答辩书后,会在五日内将答辩书副本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未提交答辩书的,不影响仲裁程序的进行。 之后就是开庭审理。仲裁庭会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开庭审理时,仲裁员会听取双方的陈述和辩论,调查事实,并组织双方进行举证、质证。 最后是裁决阶段。仲裁庭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裁决。裁决应当按照多数仲裁员的意见作出,少数仲裁员的不同意见应当记入笔录。仲裁庭不能形成多数意见时,裁决应当按照首席仲裁员的意见作出。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