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把房子赠送给儿媳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我公婆把他们的房子赠送给我了,我有点担心这房子算不算我和我老公的夫妻共同财产。要是算共同财产,以后万一有啥问题就有点麻烦。我就想知道,从法律上来说,这种情况房子到底是不是共同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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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父母把房子赠送给儿媳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依据具体情形来确定。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夫妻双方对这些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即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则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具体到父母把房子赠送给儿媳这种情况,如果公婆明确表示该房屋是赠与儿媳个人的,比如通过书面赠与合同等方式进行明确约定,那么这个房子就属于儿媳的个人财产,不算夫妻共同财产。要是没有明确约定,在法律上通常会被认定为是对夫妻双方的赠与,此时该房子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此,关键在于公婆赠与房子时是否有明确的意思表示以及是否有相应的书面证据。儿媳可以查看是否存在赠与合同,合同中是否明确了该房屋仅赠与儿媳个人。若没有合同,也可以尝试通过其他证据来证明公婆的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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