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写自己的名字就一定是自己的吗?
我买了套房子,房产证上写的是我的名字,但家里人说就算写了我的名字,也不一定完全归我。我不太明白,不是名字写谁房子就是谁的吗?想了解下在法律上到底是怎么规定的,房子写自己名字就肯定是自己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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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常生活中,很多人会认为房产证上写了谁的名字,房子就一定是谁的。但从法律角度来看,事情并非如此简单。 首先,我们要明白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里的登记,也就是我们所说的房产证上的名字登记。一般情况下,房产证上登记的名字确实是房屋所有权人。例如,张三自己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将自己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那么从物权登记角度,张三就是这套房子的所有权人。 然而,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即使只写了一方的名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意味着,虽然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但实际上另一方也对该房屋享有权益。假设李四和王五是夫妻,在婚姻期间购买了一套房子,只登记了李四的名字,那么这套房子实际上是李四和王五的夫妻共同财产,并非李四一人所有。 还有可能存在借名买房的情况。甲实际出资购买了房子,但由于某些原因(如限购政策等),借用乙的名字登记在房产证上。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房产证上是乙的名字,但真正的房屋所有权人是甲。不过,甲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比如出资证明、借名协议等。否则,从物权登记的公示公信原则来看,外人可能会认为乙是房屋的所有权人。 所以,房子写自己的名字不一定就完全是自己的,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和实际情况,以确定房屋的真正所有权归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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