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继承必须要公证吗?
我家里老人去世了,留下一套房子,现在家里人想办理房屋继承。听说有的地方办理继承需要公证,也有人说不用。我不太清楚具体规定,想问问房屋继承是不是必须要公证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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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不是必须要公证的。在过去,根据司法部、建设部于1991年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继承房产时需要办理公证。但自2016年7月5日起,司法部发布了《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的通知》,这意味着继承房产时不再强制要求办理公证。 从法律层面来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也就是说,当被继承人去世,继承就开始了,继承人基于法律规定直接取得房屋等财产的物权。 不过,虽然不强制公证,但在实际办理房屋继承过户时,不同地区的房产管理部门可能有不同的操作要求。有的地方为了确认继承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会要求提供公证文书;而有的地方则允许继承人提供其他能够证明继承关系的材料,比如法院的判决书、调解书,或者所有继承人签署的继承协议等。 如果选择不公证,继承人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房屋的归属,凭借法院的生效文书办理过户。或者所有继承人协商一致,签订继承协议,然后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房产管理部门办理过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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