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属于物业公司的责任?
我买的房子出现了墙面渗水、地板空鼓等质量问题,找物业公司解决,他们说这不是他们的责任。我就想知道,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到底是不是物业公司该负责呢?我该找谁来处理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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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量问题是否属于物业公司的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概念。房屋质量问题一般是指房屋在建造过程中或者使用过程中出现的不符合相关标准或者约定的问题,比如墙体裂缝、屋顶漏水等。而物业公司的主要职责是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对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三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这里的物业服务合同会明确约定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和范围。通常情况下,房屋质量问题如果是在房屋的保修期内,责任一般在于开发商。《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对不同类型的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有明确规定,例如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在这个期限内,业主应该找开发商来解决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有义务对房屋进行维修。如果超过了保修期,对于一些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出现的问题,物业公司可能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比如小区的公共屋顶漏水,物业公司有责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维修。这是基于物业公司对共用部位和设施设备有维修、养护的义务。但如果是业主专有部分的质量问题,比如业主家里的墙面脱落等,一般就不属于物业公司的责任范围了,需要业主自己负责解决或者通过与相关责任人协商处理。总之,判断房屋质量问题是否由物业公司负责,关键在于分清问题出现的部位、是否在保修期内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的具体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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