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时被中介忽悠签的合同是否有效?
我卖房的时候,中介一个劲地给我介绍,说得天花乱坠,我一时没反应过来就签了合同。后来仔细想想,感觉自己被忽悠了。我就想知道,这种被中介忽悠签的卖房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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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卖房过程中被中介忽悠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理解一下“被忽悠”在法律上的含义。“被忽悠”通常可以对应到法律上的“欺诈”概念。欺诈指的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比如中介故意夸大房屋的市场价格走势,让卖房者误以为能以更高价格快速出手而签订合同;或者故意隐瞒房屋存在的一些潜在问题影响合同签订等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也就是说,如果能够证明中介存在欺诈行为,那么卖房者签订的这份合同属于可撤销合同。在合同被撤销之前,合同是有效的;一旦合同被撤销,那么该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要证明中介存在欺诈行为,卖房者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证据可以是书面的,比如中介虚假宣传的资料、聊天记录等;也可以是口头的,比如有证人能够证明中介存在故意隐瞒或虚假陈述的情况。 如果不能证明中介存在欺诈行为,那么合同通常会被认定为有效。因为在签订合同过程中,当事人一般被认为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是基于自身的意愿签订的合同。此时,卖房者就需要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的义务。 此外,如果中介的行为不仅构成欺诈,还可能涉嫌其他违法行为,比如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卖房者还可以向相关的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在遇到这种情况时,卖房者要及时收集证据,通过合法途径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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