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时中介没有提醒违约责任,合同是否成立?
我卖房和买家签了合同,中介在过程中没提醒我违约责任这回事。我现在有点担心,不知道这种情况下签的合同还算不算成立呀?我就怕之后出啥问题,想了解清楚这个合同在法律上到底有没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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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卖房时中介没有提醒违约责任,合同是否成立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合同成立的概念。合同成立指的是双方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的意见,简单来说,就是大家对合同里规定要做的事情都认可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当卖房的一方和买房的一方就房屋的价格、交付时间、房屋基本情况等主要内容达成一致,并且以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确定下来,合同就具备了成立的基本条件。 中介提醒违约责任并不是合同成立的必要条件。中介的主要职责是提供信息和促成交易,但中介是否提醒违约责任,并不影响买卖双方就合同主要条款达成一致的事实。也就是说,即使中介没有提醒违约责任,只要买卖双方在自愿的情况下,对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一致,合同就成立了。 不过,虽然合同成立了,但如果中介没有尽到提醒违约责任的义务,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如果因为中介没有提醒违约责任,给当事人造成了损失,当事人可以要求中介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综上所述,卖房时中介没有提醒违约责任,合同通常是成立的。但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依据法律规定要求中介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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