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在民法典的规定下,没有房产证的房屋进行买卖,所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呢?

最近碰到一个房屋买卖的事儿,卖家的房子还没有房产证。我就想知道这种没房产证的房子签的买卖合同到底能不能在法律上生效啊,会不会以后有啥纠纷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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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民法典的规定下,房屋买卖没有房产证的情况下,合同一般是有效的,但也存在特殊情形。 首先,要理解两个重要的法律概念。一是合同效力,它指的是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约束力。二是物权变动,即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在房屋买卖中,合同的生效和房屋所有权的转移(物权变动)是两个不同的法律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只要房屋买卖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签订合同的当事人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那么即使房屋没有房产证,合同依然是有效的。例如,买卖双方自愿就某套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屋达成买卖协议,明确了房屋的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时间等条款,该合同在成立时就生效了。 然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七条规定,如果出卖人未取得房子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比如,房屋是被查封、抵押等限制交易的状态,出卖人实际上没有处分权,这种情况下签订的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总之,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否有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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