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和配偶结婚几年了,最近在考虑财产分配的问题。我发现自己有不少住房公积金,不清楚这部分公积金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想了解下从法律角度,住房公积金在婚姻关系里的归属情况,是个人的还是夫妻共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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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它具有保障性和互助性,主要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等。 关于住房公积金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明确指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三)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由此可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在离婚等涉及财产分割的情况下,住房公积金需要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例如,夫妻双方结婚10年,在这10年期间双方各自缴存的住房公积金,都应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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