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丢了必须要去户籍所在地才能办吗?
我身份证不小心弄丢了,以前听说补办身份证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但现在交通和信息这么发达,我想问问是不是还得回户籍所在地才能补办,还是在其他地方也能办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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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了并非必须要去户籍所在地办理。这涉及到身份证异地办理的相关法律规定和便民政策。 在过去,居民身份证丢失后,通常需要回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进行补办。但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府服务的优化,为了方便群众办事,我国推行了身份证异地办理的政策。2015年,公安部印发《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明确提出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工作。 具体来说,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在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异地办理身份证一般需要申请人提供本人户口簿或居住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受理地公安机关会对申请人的身份信息进行审核,并将信息传送至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由常住户口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审核签发。审核通过后,受理地公安机关会为申请人制作、发放居民身份证。 不过,也存在一些不能异地办理的情形,例如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包括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假证的人员,以及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等。在这些情况下,仍然需要回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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