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份证掉了是否要去原地方补办?
我身份证不小心弄丢了,以前补办身份证都要回户籍所在地,现在听说不用了,想问下现在身份证掉了还需要去原地方补办吗?不太清楚具体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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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掉了之后,并不一定需要去原地方补办。随着我国户籍管理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便民措施的推行,目前已经实行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 所谓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制度,简单来说,就是在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以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依据《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对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由其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委托现居住地公安机关受理。这一规定为异地生活的人们提供了极大的便利,不用再专门回到户籍所在地办理身份证补办业务。 不过,在异地补办身份证时,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一般来说,需要申请人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居住证等,以证明其在异地的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或就学情况。同时,可能存在一些情形是不适用异地办理的,比如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以及因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等情况,仍需回原户籍所在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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