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时生病算工伤吗?
我在上班的时候突然生病了,想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算工伤。毕竟生病会耽误工作,也会产生一些医疗费用,如果能认定为工伤就好了。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上班时生病认定工伤的具体规定,所以想问问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工伤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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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时生病是否算工伤,需要分不同的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工伤的基本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从这里可以看出,一般的生病并不在这些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里。 不过,《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也就是说,如果是在上班时突发疾病,并且满足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这个条件,那么就可以视同工伤。举个例子,如果一名员工在工作岗位上突然心脏病发作,立即被送往医院,但在48小时内抢救无效去世了,这种情况就可以按照工伤来处理。 此外,如果是患职业病,那么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比如,长期在煤矿工作的工人患了尘肺病,这就属于职业病,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 综上所述,上班时单纯生病通常不算工伤,但如果是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或者是患职业病的情况,是可以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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