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犯未遂是否算犯罪?
我不太清楚在法律里,不能犯未遂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犯罪。比如说,有人以为白糖能毒死人而去投白糖,这明显不可能造成实际危害,可这到底属不属于犯罪呢?我很想弄明白这种情况法律是怎么判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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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犯未遂在我国刑法理论和司法实践中,是一个比较复杂且存在一定争议的概念,但通常部分情况算犯罪。下面我们来详细解释相关内容。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不能犯未遂的概念。不能犯未遂指的是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行为人对有关犯罪事实认识错误,其行为根本不可能完成犯罪达到既遂,而使犯罪停止在未遂形态。比如,行为人误把白糖当作砒霜去投毒杀人,这就是典型的不能犯未遂情况。 从法律规定来看,我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司法实践中,不能犯未遂的可罚性主要取决于其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即便因认识错误而不可能达到既遂,也会被认定为犯罪未遂。例如,上述投毒例子中,行为人主观上有杀人的故意,并且实施了自认为能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虽然实际上不会造成死亡结果,但该行为对社会秩序和他人的生命安全产生了潜在威胁,所以通常会被认定为犯罪。 然而,并非所有的不能犯未遂都构成犯罪。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完全不具有任何社会危害性,就不构成犯罪。比如,迷信犯,即行为人基于迷信或愚昧无知,采用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可能产生实际危害结果的方法来实施所谓的“犯罪”,像通过扎小人诅咒他人死亡,这种行为没有任何现实的危险性,不会被认定为犯罪。 所以,不能犯未遂是否算犯罪,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关键在于判断该行为是否具有社会危害性。若具有社会危害性,一般会按照犯罪未遂处理;若完全不具有社会危害性,则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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