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父母处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我父母去世后,我继承了他们的一笔财产。我现在结婚了,就担心这笔继承的财产会不会算成夫妻共有财产。万一以后婚姻出问题,财产分割会很麻烦。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从父母那继承的财产到底属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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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判断从父母处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要依据具体情况,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这里面就包括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从父母处继承的财产通常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然而,法律也有例外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如果父母在生前立有遗嘱,明确表示他们的财产只由自己的子女继承,与其配偶无关,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子女继承的财产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是属于继承一方的个人财产。 例如,老张在遗嘱中写明自己的房产由儿子小张一人继承,与小张的妻子无关,那么小张继承的这套房产就属于小张的个人财产。相反,如果老张没有立下遗嘱,小张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法定继承了老张的房产,那么这套房产一般就会被认定为小张和其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 所以,从父母处继承的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遗嘱明确该财产只归一方所有。如果有这样的遗嘱,那就是个人财产;没有的话,通常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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