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申请过一次离婚,第二次申请离婚还需要冷静期吗?

我之前申请过一次离婚,后来又不想离了就没去办后续手续。现在我和伴侣再次决定离婚,打算去申请,不知道这次申请离婚还需不需要经历离婚冷静期,我不太了解这方面的法律规定,所以来问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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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在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离婚登记申请书》《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联联)》等离婚登记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这里的规定并没有区分是第几次申请离婚,也就是说,不管是第一次申请离婚,还是第二次申请离婚,只要是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都需要经过离婚冷静期。 协议离婚设置冷静期主要是为了避免夫妻因一时冲动而草率离婚,给双方一个缓冲和冷静思考的时间。如果不想经历离婚冷静期,夫妻双方可以选择诉讼离婚的方式。但诉讼离婚的程序相对复杂,会涉及到更多的法律流程和时间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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