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我最近遇到个事儿,家里老人去世后我继承了一笔遗产。我现在已经结婚了,就想弄清楚这笔继承来的遗产,是只属于我个人,还是算我和我配偶的共同财产呢?有点担心这方面的法律问题,想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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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上,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也就是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继承所得的财产,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比如,夫妻关系存续时,一方通过法定继承获得了一笔房产,那这套房产通常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然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又规定了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情形,其中第三项就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在遗嘱中明确表示,其遗产只由夫妻中的一方继承,那么这部分遗产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例如,老人在遗嘱里写明自己的存款只留给儿子,那么这笔存款就只是儿子的个人财产,儿媳没有份。 所以,继承的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键在于是否有遗嘱明确指定以及遗嘱的内容。如果没有遗嘱或者遗嘱没有明确指定,一般会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遗嘱明确指定只归一方,那就属于该方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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