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上班时间误伤工友是否算工伤?

我在上班的时候,不小心误伤了工友,我现在很担心这会不会被认定为工伤。我想知道,在法律上,上班时间误伤工友这种情况到底算不算工伤呢?我应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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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探讨上班时间误伤工友是否算工伤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明确一下工伤的概念。工伤,简单来说,就是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为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对于上班时间误伤工友的情况,关键在于判断是否符合“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这三个要素。如果是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场所中,因为履行工作职责而导致工友受伤,那么通常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例如,在流水线上工作,因为操作机器时按照正常的工作流程进行操作,由于机器故障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误伤了旁边的工友,这种情况一般就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然而,如果是因为个人的故意行为或者严重违反工作纪律导致工友受伤,那么可能就不能认定为工伤。比如,在工作时间内与工友发生争吵,然后动手打伤了对方,这种情况下就不属于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伤害,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外,《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还规定了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即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一)故意犯罪的;(二)醉酒或者吸毒的;(三)自残或者自杀的。如果误伤工友的行为涉及到这些不得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那么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在实际生活中,如果发生了上班时间误伤工友的情况,应该及时向单位报告,由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根据具体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最终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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