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吗?
我是一名临时工,下班路上不小心摔伤了。我想知道像我这种临时工的身份,下班途中摔伤能不能算工伤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也不知道自己这种情况符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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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判断临时工下班途中摔伤是否属于工伤,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具体情况来确定。 首先,我们要明确“临时工”这个概念。在法律上,并没有“临时工”的严格定义,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无论工作时间长短、形式如何,都受到劳动法律法规的保护。《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这里的“职工”就涵盖了各类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包括通常所说的“临时工”。 接下来看工伤认定的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临时工下班途中是因为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上述特定类型的事故而摔伤,是可以认定为工伤的。比如,临时工在下班路上被汽车撞倒,经交警认定对方负主要责任,那么这种情况就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然而,如果临时工只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并非因交通事故或上述特定事故导致,一般是不能认定为工伤的。因为自己摔倒通常属于本人原因造成的意外,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认定工伤的情形。 综上所述,临时工下班途中摔伤是否为工伤,关键在于摔伤的原因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如果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特定事故伤害”这一条件,就可认定为工伤;反之,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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