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赔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近在处理一些财产相关的事情,涉及到保险赔偿这一块。自己对这方面不太懂,就想知道保险赔偿到底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啊?想弄清楚在各种不同情况下,比如婚前买的保险婚后获赔,或者婚后一起买的保险获赔,这都怎么算啊,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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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赔偿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视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如果是基于一方个人财产所购买的保险,并且保险合同明确约定赔偿仅归一方所有,那么此赔偿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一方在婚前就买了重疾险,婚后确诊重疾获得的赔偿,通常就认定为该方个人财产。这是因为其来源是个人婚前财产,且合同有明确指向。《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等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 其次,如果保险赔偿是基于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而获得,或者保险合同未明确约定赔偿的归属,一般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像婚后夫妻共同出资为家庭财产买的财产保险,发生保险事故后获得的赔偿,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为夫妻共同财产。 另外,保险赔偿的时间点也很关键。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保险赔偿,除有特别约定外,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若在婚前获得,则一般属于婚前财产。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作为被保险人依据意外伤害保险合同、健康保险合同获得的具有人身属性的保险金,或者作为受益人依据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寿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通常认定为个人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而夫妻一方依据以生存到一定年龄为给付条件的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获得的保险金,通常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总之,判断保险赔偿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要综合考虑保险合同约定、投保财产性质、赔偿时间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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