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我结婚后买了几份保险,现在和另一半感情不太好,有点担心财产分割问题。我想知道我买的这些保险,在法律上算夫妻共有财产吗?如果算,是全部都算,还是部分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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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白夫妻共有财产的概念。夫妻共有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等。 对于保险来说,如果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保险,情况就比较复杂。如果是分红型保险,在婚姻存续期间所获得的分红,通常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为这部分分红属于投资收益,符合上述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比如,张先生和李女士是夫妻,张先生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了一份分红型保险,在婚姻期间获得了分红,这部分分红就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如果是一些以生存为给付条件的保险,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生存保险金,也可能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具有人身性质的保险,像以一方身体为保险标的的意外伤害保险、健康保险等,所获得的保险金通常是属于被保险人的个人财产。这是因为这类保险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是对被保险人身体伤害或疾病的补偿。例如,王女士给自己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后来她不幸患上重疾,获得的保险理赔金就属于她个人财产,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另外,如果是婚前购买的保险,并且已经在婚前交清了全部保费,那么这份保险通常属于购买方的个人财产。但如果在婚后仍在继续缴纳保费,婚后缴纳保费的部分以及对应的现金价值可能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总之,判断保险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要综合考虑保险的类型、购买时间、保费来源等多方面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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