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用书大量复印是否构成侵权?
我们单位有一本内部用书,因为工作需要想大量复印发给员工。我不太清楚这种行为在法律上合不合法,不知道会不会构成侵权,想了解一下具体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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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内部用书大量复印是否构成侵权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著作权侵权的基本概念。著作权是作者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简单来说,别人写的书、画的画等作品,创作者对这些作品拥有一系列的权利,比如复制权、发行权等,未经许可去行使这些权利,就可能构成侵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属于侵权行为,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没有得到著作权人的允许就大量复印其作品,是可能侵犯到著作权人的复制权的。 不过,法律也规定了一些合理使用的情形。《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十二种合理使用的情况,比如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但是对于内部用书大量复印的情况,通常很难符合合理使用的条件。因为大量复印一般是用于单位内部较多人员使用,并非个人的学习、研究等合理使用范畴。 所以,如果内部用书有明确的著作权归属,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进行大量复印,很可能会构成侵权。单位应该尽量与著作权人取得联系,获得许可后再进行复印操作,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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