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挪用公款被发现后补齐了是否还有罪?

我之前挪用了单位的公款,后来被发现了,我赶紧把钱补齐了。现在特别担心自己会不会因此被定罪,想知道在法律上,像我这种挪用公款被发现后补齐钱的情况,还算不算犯罪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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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挪用公款罪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挪用公款被发现后补齐了是否有罪,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挪用公款罪的定义。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这里所说的国家工作人员,包括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受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对于挪用公款后又补齐的情况,如果是挪用公款进行非法活动,不管是否归还,一般都会构成挪用公款罪。因为这种行为本身就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侵害了公款的使用权和国家财经管理制度。例如,挪用公款去赌博、贩毒等。 要是挪用公款数额较大,用于营利活动,即便之后补齐了款项,也可能构成犯罪。营利活动通常指的是经商、投资等以获取经济利益为目的的活动。不过,在量刑时,补齐款项这一情节会被考虑进去,可能会从轻处罚。 而对于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情况,如果在被发现后及时补齐,需要看具体挪用时间。如果超过了三个月,就可能构成犯罪,但补齐款项也会对量刑产生影响;若未超过三个月就补齐了,一般不构成挪用公款罪。 总之,挪用公款被发现后补齐款项,并不一定能免除刑事责任,但在量刑时会作为从轻处罚的情节予以考虑。具体是否有罪以及如何量刑,要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由司法机关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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