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立案算包庇罪吗,会怎么判?
我有个朋友遇到点事,他帮人隐瞒了一些情况,目前还没立案。我想帮他问问,没立案的话这种情况算包庇罪吗?要是算的话,一般会怎么判呢?心里有点着急,希望能得到解答。
展开


首先,没立案并不直接决定是否构成包庇罪。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也就是说,只要实施了符合上述条件的包庇行为,就有可能构成包庇罪,而不是以是否立案为判定标准。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明确规定,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里所谓的“情节严重”,一般是指包庇重大犯罪的犯罪分子,或者包庇犯罪的人数较多等情形。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包庇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司法机关会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比如行为人是否明知对方是犯罪的人,包庇行为是否对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造成了干扰,以及包庇行为的手段、后果等。即使案件还没立案,但如果经调查发现确实存在符合包庇罪构成要件的行为,那么依然可能会被认定构成包庇罪并依法进行处罚。 如果涉及到包庇罪的嫌疑,犯罪嫌疑人可以通过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等方式,争取从轻处罚。因为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