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交了5万定金后后悔,需要赔多少钱?
我前段时间打算买套二手房,交了5万定金。可现在因为一些原因不想买了,不知道按照法律规定,我得赔多少钱,是直接损失这5万定金,还是会有其他赔偿,很担心会有额外的高额赔偿,想了解下具体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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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中,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当买方交付定金后又反悔不履行合同约定时,就会涉及到定金罚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在您的情况中,您作为交付定金的买方,交了5万定金后又后悔不想买这套二手房了,这就属于您不履行合同约定的情况。按照定金罚则,您无权要求卖方返还这5万定金,也就是说,您的直接损失就是这5万定金。 不过,通常情况下,如果没有其他额外的合同约定或给卖方造成了除定金损失之外的其他重大损失,一般就只需承担这5万定金的损失。但如果您与卖方签订的购房合同中还有其他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并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规定,那么您可能还需要按照合同的其他约定承担相应责任。例如合同中约定除定金外,还需赔偿卖方一定比例的房价款等,那就需要结合具体合同内容来确定最终的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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