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二手房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了,定金能退吗?

最近在看二手房,也交了定金,可后来又有些犹豫不想买了。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之前交的定金还能不能退回来呀?特别想弄清楚从法律角度到底是怎么规定的,自己心里好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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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手房交易中,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了,定金能不能退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要明白定金的法律概念。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就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能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如果是因为您自身原因不想买了,也就是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您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比如说您和卖家约定好了某个时间签订正式购房合同,您却没去,这种情况就属于您违约,定金很难要回来。 不过,如果是卖方存在问题,比如卖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卖方应当双倍返还定金。例如卖方在收了定金后,又把房子卖给了别人。 还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因为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因素导致无法继续交易,像突然出台新的限购政策使得您没有购房资格了,这种情况下定金一般是可以退还的。另外,如果买卖双方仅仅是对正式合同、补充协议的内容无法达成一致,而与之前关于定金的约定无关,致使签约不成的,双方不存在违约行为,那么卖方应将定金全额返还给您。 相关概念: 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为确保合同履行,一方向对方给付一定数额金钱,给付方不履行约定债务无权要求返还,收受方不履行约定债务要双倍返还。 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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