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二手房交了定金后悔了能退吗
最近在看二手房,交了定金后,又有点后悔不想买了。心里很纠结,想知道这种情况下,交的定金到底能不能退啊?想了解一下在法律层面上,有哪些情况可以退,哪些情况不能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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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二手房交了定金后悔了不一定能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看。 首先,定金是一种担保方式。通俗来讲,就是为了保证买卖双方能按照约定履行合同。如果交了定金后无故反悔,是不能要求退定金的。这是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要是仅因为买方自身原因,交了定金后不想买了,这种情况就属于买方违约,卖方依法可以不退还定金。比如,买卖双方约定好一周后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买方交了定金,但之后买方突然说不买了,这时候卖方就有权不退还定金。 不过,如果是收受定金的一方后悔,不签订购房合同,比如卖方突然把房子卖给别人了,那么卖方应当双倍退还定金给买方。 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不能履行而解除合同的,比如政府突然出台政策,使得买方不符合购房条件了,这种情况下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如果是因为卖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订立,比如房子存在重大质量问题,卖方事先没有告知买方,而买方反悔的,定金也应当退还,且应当双倍退还。 总之,买二手房交了定金后悔了能不能退,关键在于判断是谁的原因导致交易不能继续进行,以及是否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相关概念: 定金:是一种债权担保方式,交付定金的一方和收受定金的一方通过定金来保证合同的履行 。 定金罚则:即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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